一、总则
1. 为了规范火灾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与管理,强化超常条件火灾动力学演化理论、火灾次生衍生灾害演化理论、火灾防治关键技术、消防与应急救援装备和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流动、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促进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条例。
2.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 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实验室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后确定。
二、申请指南编写
1. 开放课题的申请指南为实验室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
2. 申请指南由实验室组织编写,经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对外公开发布。
3. 列入申请指南的研究方向(课题)为瞄准世界火灾科学前沿或满足国家火灾安全及公共安全重大需求的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基础性研究课题,以及具有重大工程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三、申请条件
1. 开放课题的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应在五十岁以下。
2.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
3.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4. 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开放课题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火灾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申请者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
3. 开放课题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五、审批程序
1. 开放课题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两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2. 开放课题申请由实验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实验室汇审、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立项。
3. 实验室学术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①《申请书》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②不符合资助范围。
六、课题管理
1. 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一般为二年,从申请书被批准次年的1月1日起。
2. 申请书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者应与实验室签定项目合同。
3. 实验室学术办公室协助实验室主管国内合作交流的副主任管理开放课题,管理内容包括:①项目合同签定;②核定课题资助经费;③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④课题验收;⑤向学校或相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4.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资助;不合格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不作进展报告者,视为不合格,停止资助。
5. 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课题总结报告》,报实验室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验收结果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终审。如评为优者,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的延续支持;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停止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6. 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并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讨论决定。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实验室。
七、成果归属
1. 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成果,所有权归实验室和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共有。
2. 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时注研究者本人和实验室的名称,可同时注明研究者所在单位;同时还应对项目资助进行标注(本研究受火灾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No. *****;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Opening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Fire Science (SKLFS) under Grant No. *****)。
八、经费管理
1.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经费可开支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相关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 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在相关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相关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2. 每个开放课题的50%直接下达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1-63601667 Email:zjr0328@ustc.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43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区火灾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特种楼514室
邮政编码:230026